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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人家各类活动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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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2 1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包头人家各类活动免责声明


因本论坛的所有义工活动、户外运动以及拼客、摄影等AA制的活动都是基于为非赢利性质活动,不是商业活动。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包头人家论坛与发起者和同行者等相关人员都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不足条款论坛有权继续补充)
1、基于本论坛的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由于现在没有活动相应的保险,活动组织者也没有义务代为购买保险;所以也不能购买保险,所以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意外保险。
5、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6、如是自驾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7、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8、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我们的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10、以上所有陈述的各项细则所涉及的不安全事项,包头人家论坛都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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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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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em17]
用一个微笑祭祀我失去的一切, 用一个微笑祭祀我所得到的一切??? 还是一个微笑祭祀我死去的友谊! 最后一个微笑祭祀我所要珍惜的一切. 因为微笑祭祀我把烦恼扔了.... 陪伴着我的也只有快乐拉..!!! 这就是我快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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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2">同意。</font></p>
我的快乐我做主!我要快乐更要为别人创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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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长期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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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5: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bbs.10e10e.com/Skins/Default/emot/em17.gif" align="middle"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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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5: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顶</p><p></p>
只是想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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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5: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h1>知道了</h1>
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没人替,所以说吗‘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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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7: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p>
是金子终究会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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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2 17: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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